2024-07-04 00:00:00 来源: 点击:211 喜欢:0
7月1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启用“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一、启用时间
“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启用。
二、企业端使用须知
1.企业基础信息维护。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及参与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通过市平台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及人员信息,如需勘误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2.项目信息维护。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所有在建及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信息、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全部纳入市平台管理。
3.企业业绩推送。
企业所上传的项目施工合同将作为企业业绩认定和业绩入库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推送至省平台及全国四库一平台。
未录入市平台的施工合同及企业业绩,不予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三、工作要求
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标注为虚假信息并在全市通报。
对未按照要求使用市平台填报信息、上传合同的企业将做预警处理,根据属地管理要求,由区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市场合同履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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