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至少提前30天发布招标计划,取消招标文件备案或者实现网上办理
2022-09-23 00:00:00 来源: 点击:601 喜欢: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2022年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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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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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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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
上个月,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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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交易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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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取消招标文件备案或者实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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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设置投标报名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
日前,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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