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00:00:00 来源: 点击:601 喜欢:0
转眼间已到10月中旬,行业内望眼欲穿的“新版资质标准”和“资质改革细则”还没有公布。后台有朋友一直在问,经过多方探听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大概还要再等一等。
1、为什么资质改革政策至今未出?
资质是建筑业的准入门槛。门槛的高低,决定了有多少人能走进房间“分蛋糕”。
此次资质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准入门槛”。影响范围之大是空前的,影响之深远可能也是超出大家想象的。2010年底,全国有活动记录的施工企业有70061家;2020年底,这个数字已达到11.6万家(其中92%左右是二、三级资质企业)。
因此难度之大是必然的。
2、现在升资质合不合算?
高等级资质是无形的VIP卡。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在竞标时有巨大的优势。
根据中建协官方统计,2018年底全国有特、一级资质企业6782家,仅占全国有资质企业总数的7.11%,创造产值却占到建筑业总产值的62.32%,新签合同额占到全行业的70.33%。(2019、2020年相关数据未公布)
因此大家都挤破头去升一级、特级资质。资质改革后,这些企业可承揽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受捧热度必定大大提升。
资质改革后:
1、原10个专业的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原一级资质改为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再回到第一个问题,特级资质企业承接业务不受限,表面上看对这些企业是大利好,实际上未必然。过去辛辛苦苦拿到1项特级或多项特级,才能在对应行业实现“承接业务自由”;以后只要有1项特级,改革后换发综合资质,就能在10个行业里参与竞标。
这就意味着10个行业对所有特级企业放开,面临的竞争必定更充分。目前占优势的行业或项目,以后未必有百分百把握中标。而且特级资质目前没法单独分立,那些拥有两特、三特、甚至四特、五特的企业必然不同意,这也是为什么改革迟迟没落地的其中一个小原因。
3、关于三级资质企业
门槛降低后,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大量新申请资质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对于存量三级资质企业而言,将不得不面临以下几个局面:
1)竞争加大,承接项目难了
2)行业同质化加剧,优势不易凸显
3)最低价中标或回归,利润降低
针对这3点,建议大家做好规划,提前应对即将到来的行业变革大潮。至少有三点需要立即着手去做:立足差异化(做专做精)、业务广撒网(向房建市场之外拓展)、管理数字化(流程规范化,以管理促效益)。
接下来,对近2年与建筑业资质相关的数据做一个简单盘点,以便大家对行业趋势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1、全国特级资质数量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全国特级资质数量达915项,分别归属720家企业。其中:
2、资质申报与审批通过率
2021年9月17日,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有45家建企申请特级资质,同意26家,全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近几年“公路特级”数量猛增,“房建特级”通过率大幅回落。
背后兆示的行业结构调整不言而喻!“两新一重”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将迎来大发展!
3、对行业的深远影响
首先,行业生态改变。目前的行业结构呈“金字塔”型,特、一级企业牢牢占据顶端,二级、三级企业居于其下,在资质标准限定范围内承接业务;改革后资质等级缩减为综合、甲级、乙级,更加扁平化。
虽然总的数量没有变化,但是乙级企业在行业内占比将达到90%以上,并且这11万+企业在本行业内可承接工程范围一致。可见未来的乙级企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住建部的通知提到,除综合资质外,其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以后甲级(一级)资质审批将下放至各省级住建部门审批。而各省为拉动GDP、保就业,都在出台政策扶持建企做大做强,特别是各省市龙头建筑企业。
几个建筑大省已经对不同企业的定位有了清楚地表述:
一句话,哪里扶持力度大、地理位置有潜力(城市群/中心城市)、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有大发展!
综合上述几点,不难看出未来几年的建筑市场风云变幻,一场持久的大调整不可避免。
建议:
1、特级企业应该利用综合资质的新政策,向相关领域转型 ;
2、一级资质企业努力冲击特级资质;
3、二级资质企业适时升一级;
4、三级资质企业努力拓展经营范围;
5、鼓励设计、施工企业按照政策相互申请,走工程总承包发展模式。
6月份网传的2021版《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建筑资质取消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考核。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 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1项。
1.2 乙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正式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资质改革与建筑业发展指明方向。现在小编整理出来以供关心相关问题的读者参考:
重点一:原特级资质直接换发施工综合资质、一证“封顶”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重点二:原一级(施工)换甲级、原最低等级直接并入乙级,不再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
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三:以下资质不分等级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设计事务所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重点四:取消的资质怎么处理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重点五:这些设计资质只有甲级
公路行业
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桥梁专业
铁路行业隧道专业
铁路行业轨道专业
铁路行业电气化专业
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
重点六:劳务资质取消审批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重点七:关于乙级含金量
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重点八:关于过渡期
住建部正式版《方案》指出,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1年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重点九:关于找谁换证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重点十:审批权限下放
2020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21年3月5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 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2021年6月30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重点十一:审批权限下放承诺制申报
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录入平台工程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重点十二: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
2020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重点十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
2021年2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 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专业技术人员挂靠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为申报企业在职员工,并将核查情况(附现场核查记录、约谈笔录、照片等材料及相关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重点十四:有没有后续文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住建部已经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
在住建部还没有正式公布最新文件的同时,大家应先对现有文件加深理解,有助于更好决策如何应对行业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和报道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文件的修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