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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对已办理过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建筑业企业,纳入动态核查范围

2020-04-23 00:00:00   来源:    点击:1324   喜欢:0


文章要点:

申请重组、合并、分立的建筑业企业或已办理过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建筑业企业在申请新办、升级、增项、延续等资质申请时,将纳入动态核查范围,重点核查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等情况,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请,并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原文如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对申请重组、合并、分立的建筑业企业,纳入动态核查范围,重点核查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等情况,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请,并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已办理过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的建筑业企业,在申请新办、升级、增项、延续等资质申请时,纳入动态核查范围,重点核查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入库项目信息等情况,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不批准其申请,并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动态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不认真履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监理和检测建设工程企业新办、升级、增项、延续、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审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办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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