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 00:00:00 来源: 点击:220 喜欢:0
5月24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讨会在平顶山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修订调整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议认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行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发生、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确定处罚阶次,力求全面、准确、有效、公正、合理,持续完善行政处罚内控体系和外部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会议提出,要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量罚标准。对于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力争做到同案同罚、标准统一,严防畸轻畸重和执法不公,切实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发生。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内容。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实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要切实加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监督指导。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特别是省辖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对系统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共性问题及具有一定影响的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得到规范实施。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把握重点普法对象,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机制,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融入到行业监管与服务的各个方面,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要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针对薄弱环节,精心组织修订,全面完善提升,推动“法治住建”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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