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河南圣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扫一扫,手机浏览
微信公众号
关注官方微信
18637167066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住建部: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023-11-27 00:00:00   来源:    点击:216   喜欢:0

11月21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第二版)》,其中对于二建异地注册的相关问题的回答:

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明确: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并且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适用依据的请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六条规定,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因此,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6日

上一篇:“垫资施工”退场!即日起,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否则对主管领导追责
下一篇:住建厅: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责!项目负责人承担事故、质量问题责任!严禁先施工后变更施工图

联系我们

地址:
郑州市商都路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河南商会大厦1204
刘经理:18637167066
刘经理:13513842521

移动端

微信公众账号

在线咨询

网络分布: 总站
Copyright©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圣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策划-易科互联 豫ICP备17026035号-1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