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6 00:00:00 来源: 点击:268 喜欢:0
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去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湖北发布最新文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85%。
10月11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发包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发包的施工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中明示。
施工过程结算是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时原则上不再对已生效的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5%。社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
编者注:
湖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将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85%。
施工过程结算办理频次,一年不低于4次
施工过程结算办理频次,一年原则上不低于4次;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一年原则上不低于2次。
结算和支付
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中计量、计价有争议的部分,发承包双方协商作出暂定结果,暂定结果在不影响合同履约的前提下,可作为施工过程结算支付依据,不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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