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4 00:00:00 来源: 点击:945 喜欢:0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现将调整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核心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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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资格被保留
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继续保留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属于准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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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资格被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注册测绘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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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职业资格有更改
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原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原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专业代理人更名为“专业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