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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2-12 00:00:00   来源:    点击:1858   喜欢: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71130日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领导重要指示,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现就进一步做好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封土行动”

(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分管领域、分包市县市县长一支笔已经签批的施工项目重新梳理核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可以施工,并安排监管人员现场值守;对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纳入黑名单,依法顶格处罚;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纳入封土名单。

(二)从2017121-31日,除省环境攻坚办统一核查批准的施工项目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实施封土行动,在一长三员的监督下,严格落实覆盖

(二)从2017121-31日,除省环境攻坚办统一核查批准的施工项目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实施封土行动,在一长三员的监督下,严格落实覆盖措施,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切实减少工地内部及周边积尘。

(三)从2017121日至2018315日,全省行政区域内严禁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已拆除的工程结构物要围挡封闭,裸露场地和无法外运的渣土要采用防尘网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措施;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无缝覆盖,不产生扬尘。

(四)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园林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裸露黄土全面洒水覆盖,并完善绿地道路、围栏、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防治积水积尘。

(五)从2017121日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未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在建工地逐一进行达标验收,达到 “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由施工现场三员共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经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一律停工,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顶格处罚。

(六)村镇建设行为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县政府报告,由市县政府指令乡镇政府落实封土令,确保全覆盖。

三、严格渣土清运监管

(一)执行全程绿色清运。全省渣土清运车辆必须经过核准,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动态监管,落实密闭清运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进出工地及消纳场的清运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冬季渣土清运应优先采用新能源清运车辆。

(二)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继续开展夜查晨查。对违反三项准入制度、三不出场规定、未做到 “四统一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具体内容详见豫公明发【2016344号文),纳入公司化管理的要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对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运输渣土的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发现一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停工5天整顿;发现两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停工30天整顿;发现第三次,对施工工地参建方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工程招投标,清出当地建筑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超出本部门监管和执法范围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交当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查处。

四、落实责任,实行“四个最严”

(一)实行最严细的管控。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完善冬季建筑工程施工监管台账,采取到点、到位、到企、到人承包制,确保每个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产生点源有人负责监管。厅派驻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焦作、濮阳、商丘、漯河、信阳10个省辖市的督查组从2017124-31日要安排2名督查人员驻守,督查分包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并每天向省厅扬尘防治办报送督查情况。

(二)实行最严格的监督。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突出的民生需求与过硬的意志考验,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他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在精准发现问题、科学制定方案、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

(三)实行最严肃的问责。省厅派驻各督查组要尽职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分包市县扬尘污染问题的集中整治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并向省厅上报政令不畅、工作不力、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省厅将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约谈、挂牌督办等警示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提请省市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四)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冬季扬尘污染防治的检查、巡查,对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15天整改,并依法顶格处罚;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责令停工30天整改,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工程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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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时报送信息

2017121-31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每天上午9:00前向厅扬尘防治办报送前一天本地的封土工地数、开复工工地数、夜查晨查次数、停工整改工地数、行政处罚数等,并于每周一上午9:00前向厅扬尘办报送上周冬季扬尘防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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