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河南圣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扫一扫,手机浏览
微信公众号
关注官方微信
18637167066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住建厅:多家企业使用虚假材料申报资质,不批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2024-07-22 00:00:00   来源:    点击:271   喜欢:0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我厅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批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1、结果为“批准”的企业,2024年7月23日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2、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因提供虚假材料而“不批准”的企业,自本通告之日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3、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4、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咨询电话:028-86911482。

 附件:图片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9日




上一篇:住建局:7月30日起,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
下一篇:开展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企业专项核查!

联系我们

地址:
郑州市商都路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河南商会大厦1204
刘经理:18637167066
刘经理:13513842521

移动端

微信公众账号

在线咨询

网络分布: 总站
Copyright©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圣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策划-易科互联 豫ICP备17026035号-1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