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00:00:00 来源: 点击:180 喜欢:0
日前,各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又有新动态!
黑龙江省于5月17日正式印发《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全文。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接连批复辽宁、江苏、广东、山东、福建、湖南、安徽、江西、河北、山西、吉林、宁夏、海南、浙江、广西、内蒙古、贵州、青海、黑龙江、四川、云南、甘肃、陕西、重庆、河南、西藏等26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是对各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此前,已有10省正式印发《规划》:
《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至此,已有11省正式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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