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00:00:00 来源: 点击:208 喜欢:0
2021年8月17日20时49分许,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段杭埠河特大桥托架在预压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当晚,劳务单位人员强行要求工人晚上加班2小时,终至事故发生,4人死亡!此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2人、劳务单位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文末附调查报告全文)
刚刚,住建部发布《建督罚字〔2023〕88号》,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追责!
具体如下:
田英民:
2021年8月17日,合肥市庐江县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段杭埠和特大桥托架在预压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39.8万元。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庐江县“2021·8·17”较大桥梁托架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376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不参与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对项目部各项工作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6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