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2 00:00:00 来源: 点击:329 喜欢:0
9月19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完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点如下:
此处第三点与此前住建部的规定相比,明显更严格:
住建部:不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2022年8月,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发文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部分条款。明确: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2022年12月30日,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建办市〔2022〕58号)的通知,供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广东省厅及省内各地相关规定
广东省住建厅:总包、分包单位建立工人班组用工实名管理!不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依法查处!
2023年9月15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助力根治欠薪的通知》,提出总包、分包单位建立工人班组用工实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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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珠海:即日起,未订立劳动合同并实名制的,不得进入工地施工!总包必须提供考勤记录
2023年5月,珠海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未与总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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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实名登记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022年3月,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要求:
实名制信息包括:
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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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022年3月,韶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到位的通知》。明确:
工作要求:
处罚措施:
中山原文如下:
关于完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现就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参建人员实名制出入管理工作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普通工人、后勤、保安、保洁等)必须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我市实名制系统。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检查力度,督促施工现场落实人员实名制,发现现场参建人员(包括普通工人、后勤、保安、保洁等)未录入我市实名制系统,或未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出施工现场的,要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扣分。
二、完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工作
一是各参建企业要自觉做好项目实名制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在实名制系统中真实、准确录入人员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参建人员进、退场审批。二是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要求,完善现场参建人员技能证书信息录入工作,参建人员如属于技能工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特种作业人员等),需将技能证书信息录入我市实名制系统,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在9月22日前完成证书信息补录工作。三是推行《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农民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参建单位应及时在实名制系统登记合同信息并上传合同资料。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各镇街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参建单位或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的,按中山建设工程诚信管理记分相关规定对项目企业予以诚信扣分,长期未整改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
附件: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7日
抄送:各镇街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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