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1 00:00:00 来源: 点击:664 喜欢:0
来源:河北人社厅、浙江省人社厅
河北:我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定于2022年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在此期间暂停办理部分社保业务。
浙江:2022年4月18日12时起,因省社保集中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暂停办理社保业务;5月13日,全省恢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社保服务的公告
按照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定于2022年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在此期间暂停办理部分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各系统停机恢复时间根据不同险种升级情况,采取分时段停机切换,时间安排如下:人社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网报系统、手机APP、自助一体机停机时间为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系统、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报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29日18时至5月5日8时30分;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3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二、停机期间影响业务范围和办理渠道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暂停业务系统范围包括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涉及河北社保业务,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涉及社保业务,河北人社APP涉及社保业务(除认证功能)、河北省人社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省社保网报系统,各市自建涉及社保业务的网报系统、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等。三、温馨提示(一)2022年5月应发放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提前至4月发放;其他险种待遇正常发放。(二)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全省各级人社(社保)办事大厅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并接受咨询业务。(三)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请根据本公告,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四)系统切换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竭诚为用人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五)如有疑问,请致电12345,也可拨打本地咨询服务电话(各地咨询电话附后)。特此公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15日
关于浙江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保省集中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为做好全国统筹系统停机上线切换工作,决定于2022年4月18日12时起暂停办理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影响的业务渠道1.线下渠道: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2.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二、受影响的业务1.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暂停办理。2.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继续提供参保证明打印、社保查询服务。三、业务恢复办理时间1.线下渠道:2022年5月13日全省恢复。2.线上渠道:(1)5月14日8时恢复省本级、绍兴、丽水;(2)5月15日8时恢复温州、衢州、舟山;(3)5月16日8时恢复宁波、湖州、嘉兴;(4)5月17日8时恢复杭州、金华、台州。四、温馨提醒1.2022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将提前至4月底前发放。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在6月8日发放。2022年5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失业保险待遇恢复原发放时间。2.业务暂停办理期间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3.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出现拥堵。4.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12345(12333)。特此公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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